之前去外地上課的花費
車票、旅館、報名費都是可以依收據報帳的
唯獨餐點費不用收據
即可申報早餐及晚餐的補助
上限分別是8和30元

這時如果是你會怎麼報呢?
1.理所當然的視為實質補貼報到上限
2.要吃也要吃得聰明點 比上限略低一點的金額
3.誠實為上策 用多少報多少 沒煩惱
4.老子錢多不屑報

想當然爾我是誠實乖小孩
答案當然是3
同事看到就說我幹嘛不報到上限
一時語塞我還真說不出個道理為何不
應該說這念頭從來沒有在我腦海出現過
所以反應當然不過來

仔細想了想
這報帳申請表總還是要經過上頭批准的
縱然規定上是不用收據
但照常理講哪有人一般晚餐吃30的
又不是去交際應酬的
況且為了這點小錢如果讓人留下了貪心的不良觀感
到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也許說不定老闆看到之後不爽以後就不給機會去出外上課溜達了
這損失的金額遠比蠅頭小利來得多吧

最近有了個領悟
在美國吃飯是要給小費的
照理講中餐給10~15% 晚餐給15~20%
包含小費加總後的金額總都不會是整數
但通常都會給整數以示禮貌
譬如10.1就給10
但如果是10.45這種數字
砍了尾數又嫌小氣
給了11又會心疼 明明又沒啥服務到
但現在轉個念後
與其計較這0.55
不如讓自己有時間去思考以後怎麼賺100回來比較實際
當然100是略顯誇張了
但換得心情愉快不用煩惱拿出手機拼命算的價值......無價~~

p.s: 依我這老實的個性 以後應該很難賺大錢 但那又如何 活得自由自在更重要(開始有洋化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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